最近台北王家被郝市長請怪手強行拆毀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,從這一新聞事件當中,我聯想到了以前曾經讀過的一段文獻,姑且稱為〈楊所修拆違章建築〉。
清人姚元之在其《竹葉亭雜記》中曾記載這麼一個故事:
隸屬於工部營繕司主事(相當於工務局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隊長)的楊所修,在明崇禎十三年四月的時候,接到命令,其辭曰:「恭照五月初三日夏至,至駕大祭地於方澤,凡經徭處所一切排棚、接檐、幌桿例應拆去,以肅觀瞻。」
命令的內容大意是說:皇帝要在夏至的時候出巡祭地,途中所經過的地方,一切違章建築如「排棚」、「接檐」、「幌桿」(這些大概是現今的招牌、遮雨棚之類的建築)都要「例應拆去,以肅觀瞻」。
所以,身為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隊長的楊所修,當然奉指令辦事,所以「行令各坊拆卸去後」,不僅如此,為了慎重其事,還「職親赴地方,公同拆卸」,在執行命令的過程當中,基本上相當順利,「凡遇郊祀經徭處所、一應排接等項,依限拆卸,並無抗違。」
然而,正當楊所修以為可以順利完成任務的時候,卻出現了一棟釘子戶,在「方澤壇泰折街牌坊對面」有「高架脊棚一座」而「侵佔官街」,不僅如此,這個釘子戶還「用黃紙大書『司設監堆設上用錢糧公署』字樣」。
所謂的「司設監」,是明朝內廷十二監之一,專司皇室的資產,用白話來說,相當於總務處裡頭的事務與出納二組的合一。
面對這樣的違章建築,楊所修不敢大意,親自前往,發現裡面「並無上用錢糧,實開張燒酒雜貨店也。」
當楊所修看到司設監的「招牌」時,為了慎重起見,還「詣視之」,然而,卻沒有發現皇室的物品或資金(上用錢糧),只是一間雜物店鋪而已。
為了厲行司禮監的命令,楊所修「仍責開鋪戶趙二立行拆卸」,然而,就在此時,出現了一位自稱為「司設監管理官」的陸永受,態度囂張跋扈的說:「其棚實系聖駕往回迎面禦覽之處,萬一上問,咎將誰諉?」(意思是說,這個棚架乃是皇帝回程的時候需要用到的,如果你硬要拆的話,皇上一問,你擔當的起嗎?)
楊所修不為所動,或許是有著正當理由,依法行政;也或許是楊所修完全不甩那囂張的宦官,不把他的恐嚇放在眼裡,就這樣把那擋路的違章給拆了,完成上頭交代下來的任務。
但,事情卻沒有結束。
就在幾天之後,楊所修和工部尚書與工部侍郎、營繕司、都水司還有太常寺的官員浩浩蕩蕩的去地壇檢查,進行皇帝祭地的前置作業,就在此時,那陸永受帶了十多名太監與打手,闖入祭壇,在一群政府官員的面前,動手毆打楊所修,據楊所修回憶「(陸永受)率領多人,攢臣詈毆,扯碎公服,將跟隨皂役亂行毒打。又捉班役董科,在於祭壇禁地擅行重責二十二板,幾斃」可見當時的情況有多麼混亂,而楊所修又有多麼的狼狽。
故事到這裡暫時告一段落,從這個故事當中,或許我們可以進行一些小小的分析。
首先是趙二,當楊所修要拆除這些違章的時候,他是有發公文或公告的(即是所謂「行令各坊拆卸」),所以,趙二一定知道;就算他沒有收到通知,真的不知道,在看到別人拆棚架的時候,也會去關心這件事情,所以,趙二一定明白楊所修要拆違建這件事。
其次,趙二面對這件事自己的態度是什麼?面對公權力的介入,我認為,他一定是拿著公文去找他背後的靠山,也就是陸永受,然後問他該怎麼辦?要按照命令拆嗎?還是不理楊所修的公文?
我想,從這樣的動作,我們可以判斷趙二心裡一定是不想拆,所以才去找陸永受背書,不然趙二就直接把自己的違章拆掉就好,陸永受根本不需要出面。
而陸永受大概也知道趙二的想法,要他不用擔心,心裡認定有「司設監」當靠山,楊所修一定不敢拆,所以要趙二不用拆,所以趙二自然有恃無恐的繼續保留著他那違章建築。
然而,就在楊所修前往拆除趙二的違章時,陸永受卻及時出現(這裡很有趣,陸永受是借招牌給趙二使用,他絕對不會待在趙二的雜貨店裡,這中間的過程,一定有人通風報信,我想,趙二與陸永受面對公權力的介入,還是小心謹慎地在處理)。於是,兩大權力代表便在這間小小的店鋪產生了衝突。
楊所修代表的是依法行政的法定權力,是官方的執法權;而陸永受所憑恃著的,是官場文化當中的潛規則或隱權力,講的是關係、是裙帶、是接近權力核心的影響力。這就是中國人所認知的,面對執法單位,「有關係就沒關係;沒關係就有關係」
在陸永受的認知裡,自己儘管只是個宦官,卻擁有凌駕法定權力的「關係」與「影響力」,因此陸永受面對楊所修,所表現出來的態度,是有恃無恐,是傲慢囂張。
在兩大權力的交鋒過程,雙方都搬出皇上,以象徵權力的正當性,然而,或許是陸永受太自負,也或許是楊所修太白目,他絲毫不理會陸永受所代表的「關係權力」,不給面子地硬是將趙二的違章給拆了,就以當下的情況來看,楊所修是贏了面子,完成的上頭交代的任務;然而,陸永受一定不會就此善罷甘休,乖乖認栽。
一方面是面子問題,當他同意趙二不拆違章的同時,就認定自己的權力關係是凌駕楊所修的執法權力,但卻被楊所修硬生生給拆了,這口氣他一定吞不下;另外,陸永受必須要證明其影響力的可靠性,因為這是他賴以為生的關鍵,也因此,在當下,陸永受或許準備不及,也或許太過自信,然而,在受到其他權力的挑戰之後,陸永受必須反擊,因此,他才會策動接下來的毆打事件,用暴力來展現其權力,楊所修自然就成了暴力的犧牲品與受害者。
從雙方角力的過程來看,權力是透過暴力來展現,楊所修利用強行拆除的方式來展現其執法的公權力;陸永受在眾目睽睽下,糾集打手毆打政府官員楊所修,也是展現其權力的手段。
表面上看來好像一來一往,彼此討不到便宜,然而,故事還有後續。
文獻記載,楊所修被毆打之後,直接向皇帝告狀,得到的結果是,「陸永受擅行辱官責役,殊屬不諳,著降三級,打二十,照舊。」
也就是說,陸永受以宦官的身分妨礙公務,毆打朝廷命官,只被打二十個板子,降三級,其他一律照舊。陸永受照樣可以利用其「司設監」的招牌繼續收保護費。
面對官方執法的公權力,在潛規則下的影響力與關係網絡,似乎更勝一籌。
老實說,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從郝市長拆人家房子聯想到這件事情,但我只是想,如果,只是如果喔!如果王家有個親戚叫王金平,或者有個長輩叫王永慶,又或者有個女兒叫王菲,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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